律师名册

徐永安律师

徐永安律师

顾问
联络电话 : +852 2825 2609
传真号码 : +852 2845 9294
电子邮递 : wingonchui@gallantho.com
地址 : 香港中环康乐广场一号怡和大厦五楼

学历及专业资格
  • 香港大学荣誉理学士 (1981)
  • 英国曼徹斯特理工学院法律专业共同试文慿 (199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大学法律本科学位(2000)
  • 香港註册律师 (1994)
  • 英格兰及威爾斯註册律师 (1995)
  • 中国委託公证人(2009)
  • 英国特许仲裁师工会会员(现在)
主要执业范围
资本市场、合规及监管、收购合併(公众及私人公司) 、合资企业、企业融资、私募基金、债务重组、直接投资、中国有关项目、家族办公室
工作经验

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

  • 代表海外及中国发行人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的主版及创业版的首次公开招股及上市或代表该等发行人的保荐人及财务顾问
  • 提供服务给予上市公司在上市后进行的再融资,包括供股、配股、债券及供股权认购等及上市规则下的需予披露交易,包括反向收购及极端交易
  • 提供有关上市公司不同的员工激励计划服务,包括股份认股权、股份激励计划及起草计划及要约文件
  • 提供上市公司以常年法律顾问方式的一般合规法律服务

合规与监管

  • 提供上市公司合规与监管有关的法律服务,包括香港上市规则、 香港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守則、证券条例(香港法律第571章 )、公司条例(香港法律第622章 )及相关法规
  • 提供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监管的持牌机构有关1、4、6、9号牌照及证监会出具的规则、守则及指引的相关服务
  • 提供给正在被香港证券及或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及或香港联合交易所(联交所)调查的香港上市公司有关服务及与客户出席证监会及或联交所面谈

收购合倂、上市前投资及合资

上市公司

  • 代表上市公司及收购方根据香港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守則进行的自愿性及强制性全面要约收购
  • 提供上市公司根据上市规则进行的收购及出售资产的服务,包括召集股东大会批准有关交易及向香港联合交易所申请豁免相关上市规则

私人公司

  • 代表卖方或买方出售或收购目标公司股份或资产,涉及不同产业,包括医药、高新科技、生命科技、房地产、酒店管理、零售及消费、财务投资、物流、重工业、乳业、保险、资产管理、制造业、电信等及起草有关法律文件、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及处理交割事宜
  • 代表不同产业客户在中国及海外成立不同类型的合资企业,涉及不同司法区域的合伙企业,起草合资合同及协助交割
  • 协助私募资金、风险投资、财务及行业投资者在不同行业的目标公司在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前的投资

融资项目

  • 协助贷款方及融资方(包括国有企业 )提供债务融资予借款方,涉及不同区域的资产作为抵押品及起草有关贷款及抵押协议
  • 协助贷款方谈判及重组违约贷款,包括起草再融资协议及修改及重述抵押文件
  • 代表房地产基金在其房地产坏账资产的再融资项目

债务融资

  • 协助白武士拯救财务困难及正在清盘的上市公司,涉及谈判及起草债务重组协议、满足先决条件、偿还债务安排、申请股份復牌、收购守则下之要约收购及上市规则下的公开招股程序
  • 协助有财务困难及正在清盘的借款方与债权人谈判延长还款时间表

中国直接投资

  • 提供客户在中国成立不同合资企业的服务,包括合资企业、合作企业、独资企业等
  • 代表境外客户投资中国限制行业,涉及VIE结构
  • 代表客户在中国成立或收购基礎建设项目,包括收费公路及桥梁

其他服务

  • 提供单一家族办公室及联合家族办公室成立有关办公室及在不同行业投资的服务
  • 作为中国委托公证人提供客户委托公证服务
语言
中文(广东话、普通话)及英文
社会服务
  • 建筑物条例(香港法律第123章)下上訴審裁團的主席成员 (由2024年至今)
  • 香港浸会大学审计委员会主席(由2023年至2024年)
  • 修改香港浸会大学条例(香港法律第1126章)的专门小组主席(由2023年至今)
  • 香港浸会大学校董会成员(由2019至2024年)
  • 香港一带一路总商会的义务法律顾问(由2017年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