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盈利规定

2021年05月

香港联交所于2020年11月刊发了一份咨询文件,主要就调高主板盈利规定的方案进行公众咨询,并接获115份来自香港资本市场不同持份者代表的踊跃响应。联交所原本打算把主板三年的盈利规定由港币5000万元上调至港币1.25亿元。咨询总结反映该方案受到大部分业界(83%的响应人士)的反对,但亦有部份响应人士因应香港的通胀、经济增长及主板市值规定的调高等因素而对该方案予以支持。

虽然业界反应如此,联交所基于维持市场质素及保障投资者权益的慎重考虑,仍然保留其不能迎合所有规模的公司的需要或支持及协助所有业务来港上市的立场。除此以外,联交所强调唯有通过结合上市前的严格把关和上市后的上市规则执行工作,方能减低劣质公司对投资者造成的影响,从而保障投资大众的权益。

权衡各方意见后,联交所于咨询总结采纳以下方案:调高主板盈利规定60%至盈利总和8,000万港元,其中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盈利不低于港币3500万元,及前两个财政年度的盈利累计不低于港币4500万元,引申需要达历史市盈率约14倍。

修订后的盈利调高幅度将于2022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