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盈利規定

2021年05月

香港聯交所於2020年11月刊發了一份諮詢文件,主要就調高主板盈利規定的方案進行公眾諮詢,並接獲115份來自香港資本市場不同持份者代表的踴躍回應。聯交所原本打算把主板三年的盈利規定由港幣5000萬元上調至港幣1.25億元。諮詢總結反映該方案受到大部分業界(83%的回應人士)的反對,但亦有部份回應人士因應香港的通脹、經濟增長及主板市值規定的調高等因素而對該方案予以支持。

雖然業界反應如此,聯交所基於維持市場質素及保障投資者權益的慎重考慮,仍然保留其不能迎合所有規模的公司的需要或支持及協助所有業務來港上市的立場。除此以外,聯交所強調唯有通過結合上市前的嚴格把關和上市後的上市規則執行工作,方能減低劣質公司對投資者造成的影響,從而保障投資大眾的權益。

權衡各方意見後,聯交所於諮詢總結採納以下方案:調高主板盈利規定60%至盈利總和8,000萬港元,其中最近一個財政年度的盈利不低於港幣3500萬元,及前兩個財政年度的盈利累計不低於港幣4500萬元,引申需要达歷史市盈率約14倍。

修訂後的盈利調高幅度將於2022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