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签订常年法律服务协议

2013年04月

201342日,我所主管合伙人廖丽茵律师及商务部合伙人及银行金融组主管黄永昌律师代表何耀棣律师事务所与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由董美怡小姐代表)签订了常年法律服务协议,专责提供与银行业有关的跨境法律服务,并成为该银行现时唯一一家香港法律顾问提供这类法律服务。黄永昌律师更被邀请,在该银行上海总行有关同事在场下,以实时在线方式向该银行全国所有分行的有关员工提供长达三小时与银行业有关的跨境法律培训。直至今天为止,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在中国内地有23间分行,包括上海、北京、天津、重庆、深圳及珠海。

(左至右)我所合伙人黄永昌律师,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代表董美怡小姐及我所主管合伙人廖丽茵律师

(左至右)我所法律辅助人员胡弢先生及我所合伙人黄永昌律师在研讨会中发表演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