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运动委员会委会委任

2013年01月

我所合伙人李日华律师获委任为环境保护运动委员会,任期两年,由201311日起。

环境保护运动委员会成立于1990年,目的是提高大众的环保意识,鼓励社群为更美好的环境作出贡献。该委员会委员由特区行政长官委任,有关政府部门包括环境保护署亦派员出席该会。自成立以来,该委员会为社会不同阶层人士举办过很多环保活动。该委员会是向香港政府环境局局长负责的非法定咨询组织,是根据《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条例》成立的环境保护及自然保育基金的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