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4月
2013年4月2日,我所主管合夥人廖麗茵律師及商務部合夥人及銀行金融組主管黃永昌律師代表何耀棣律師事務所與渣打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由董美怡小姐代表)簽訂了常年法律服務協定,專責提供與銀行業有關的跨境法律服務,並成爲該銀行現時唯一一家香港法律顧問提供這類法律服務。黃永昌律師更被邀請,在該銀行上海總行有關同事在場下,以即時在線方式向該銀行全國所有分行的有關員工提供長達三小時與銀行業有關的跨境法律培訓。直至今天爲止,渣打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在中國內地有23間分行,包括上海、北京、天津、重慶、深圳及珠海。 |
(左至右)我所合夥人黃永昌律師, 渣打銀行(中國)有限公司代表董美怡小姐及我所主管合夥人廖麗茵律師
(左至右)我所法律輔助人員胡弢先生及我所合夥人黃永昌律師在研討會中發表演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