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1月
我所代表一所香港上市公司處理其股權配對激勵計劃的規劃及實施。股權配對激勵計劃於英國並不罕見,由香港上市公司實施股權配對激勵計劃則近年初見。我所黃永昌律師及其金融業務團隊爲該股權配對激勵計劃的主要律師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