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及爭議解決是本所的主要業務之一,本所訴訟及爭議解決部的律師在訴訟及爭議範疇中都各有專長。本所的客戶及業務廣泛,包括本地及跨國銀行及金融機構、保險公司、製造業、貿易公司、房地産、建築公司、非政府組織、法定機構、公用事業、交通運輸、電訊企業等。
服務範圍包括﹕
另類解決爭議方法
代表客戶出席另類解決爭議會議:在民事司法制度改革後,在一般的法院訴訟中,訴訟各方經常以調解方式嘗試解決爭議。本所的律師均對調解程序具豐富經驗,經常代表客戶參與調解會議和其他另類解決爭議會議。本所的律師經常以出庭律師身份代表客戶參與仲裁庭的審訊。例如在建築工程爭議、聯營專案中各投資方之間的爭議、和跨國貿易的爭議中,原合約中經常已包括仲裁協定,即使沒有,各方也可在爭議出現後嘗試達成仲裁協定。本所的律師亦代表客戶出席訴訟以外的調解及其它另類解決爭議方法。
銀行及金融機構
商業及網絡罪行
商業及公司糾紛
合規
工程爭議
紀律程序
歧視條例
人力資源管理及勞資糾紛
破産、清盤及企業拯救
保險法及人身傷亡
知識産權侵權
司法覆核
土地和不動産爭議
欠款及貿易債務索償
婚姻家庭法
和解及調解
刑事罪行
私隱及個人資料
證券(監管事宜及調查)
股東及投資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