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環境保護運動委員會委會委任

2013年01月

我所合夥人李日華律師獲委任為環境保護運動委員會委員,任期兩年,由201311日起。

環境保護運動委員會成立於1990年,目的是提高大眾的環保意識,鼓勵社群為更美好的環境作出貢獻。該委員會委員由特區行政長官委任,有關政府部門包括環境保護署亦派員出席該會。自成立以來,該委員會為社會不同階層人士舉辦過很多環保活動。該委員會是向香港政府環境局局長負責的非法定諮詢組織,是根據《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條例》成立的環境保護及自然保育基金的合作夥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