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富邦銀行 (香港) 有限公司總部主持“新公司條例(第622章)對銀行貸款業務的影響”專題培訓講座

2015年08月

我所應富邦銀行 (香港) 有限公司的邀請,於2015729日到其總部舉行講座,主題為新《公司條例》 (香港法例第622)。當天,超過60名來自富邦銀行不同部門的資深員工出席講座。


我所商務部合夥人兼銀行金融業務團隊主管黃永昌律師,帶領梁昕期律師和梁凱敏律師出席講座,並就《公司條例》的重點及對銀行的實際影響發表演說。我所房地產部合夥人劉子明律師亦有出席該講座。


富邦銀行高級副總裁、法律及企業傳訊部主管夏耀輝先生高度讚揚我所,表示所有富邦銀行曾參與的有關《公司條例》的講座之中,以黃永昌律師的分享最為實用及精闢,並從銀行應用的角度總結了新《公司條例》的重點。



我所商務部合夥人兼銀行金融業務團隊主管黃永昌律師從富邦銀行

高級副總裁兼法律及企業傳訊部主管夏耀輝先生手上接過紀念品

黃永昌律師與律師團隊向富邦銀行員工發表演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