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富邦银行 (香港) 有限公司总部主持“新公司条例(第622章)对银行贷款业务的影响”专题培训讲座

2015年08月

我所应富邦银行 (香港) 有限公司的邀请,于2015729日到其总部举行讲座,主题为新《公司条例》 (香港法例第622)。当天,超过60名来自富邦银行不同部门的资深员工出席讲座。


我所商务部合伙人兼银行金融业务团队主管黄永昌律师,带领梁昕期律师和梁凯敏律师出席讲座,并就《公司条例》的重点及对银行的实际影响发表演说。我所房地产部合伙人刘子明律师亦有出席该讲座。


富邦银行高级副总裁、法律及企业传讯部主管夏耀辉先生高度赞扬我所,表示所有富邦银行曾参与的有关《公司条例》的讲座之中,以黄永昌律师的分享最为实用及精辟,并从银行应用的角度总结了新《公司条例》的重点。


我所商务部合伙人兼银行金融业务团队主管黄永昌律师从富邦银行

高级副总裁兼法律及企业传讯部主管夏耀辉先生手上接过纪念品

黄永昌律师与律师团队向富邦银行员工发表演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