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
宏安集团有限公司(1222) 于2016年4月12日分拆现在的物业发展及投资业务,宏安地产(1243)。 宏安地产以每股0.92港元的发售价,发售三亿八千万股新股,于联交所主板上市, 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费用及开支后共约达三百一十万八千港元。该新上市的公司专注于发展住宅和银座式商用物业以供销售;以及投资物业。我所是其中一所向该公司在上市中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相片(由左至右):钟国强律师(我所房地产部合伙人)、李日华律师(我所诉讼及争议解决部合伙人)、邓清河先生,太平绅士(宏安集团创办人之一及董事)、 游育燕女士 (宏安集团邓夫人、宏安集团创办人之一及董事)、李帆律师 (主管合伙人 及诉讼及争议解决部主管 )、植子君律师 (知识产权部合伙人)
相片(由左至右):钟国强律师(我所房地产部合伙人)、李帆律师 (主管合伙人 及诉讼及争议解决部主管 )、黄耀雄先生(宏安地产行政总裁及执行董事)、 植子君律师 (知识产权部合伙人)、李日华律师(我所诉讼及争议解决部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