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与平安银行签署新一年度《离岸业务法律服务协议书》

2013年10月

平安银行总行离岸业务部主管林娜女士连续第3年选择何耀棣律师事务所作为其中国内地法律以外的常年境外法律顾问。平安银行总行离岸业务部主管林娜女士高度赞扬了何耀棣律师事务所的服务水平及效率,并于2013716日邀请何耀棣律师事务所主管合伙人廖丽茵律师、商务部合伙人及银行金融组主管黄永昌律师亲临平安银行总行,签署了新一年度的《离岸业务法律服务协议书》。

(左至右)我所主管合伙人廖丽茵律师及平安银行总行离岸业务部主管林娜女士

(左至右)我所主管合伙人廖丽茵律师、平安银行总行离岸业务部主管林娜女士及我所合伙人黄永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