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與平安銀行簽署新一年度《離岸業務法律服務協議書》

2013年10月

平安銀行總行離岸業務部主管林娜女士連續第3年選擇何耀棣律師事務所作為其中國內地法律以外的常年境外法律顧問。平安銀行總行離岸業務部主管林娜女士高度讚揚了何耀棣律師事務所的服務水準及效率,並於2013年7月16日邀請何耀棣律師事務所主管合夥人廖麗茵律師、商務部合夥人及銀行金融組主管黃永昌律師親臨平安銀行總行,簽署了新一年度的《離岸業務法律服務協議書》。

(左至右)我所主管合夥人廖麗茵律師及平安銀行總行離岸業務部主管林娜女士

(左至右)我所主管合夥人廖麗茵律師、平安銀行總行離岸業務部主管林娜女士及我所合夥人黃永昌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