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
本所合夥人李日華律師再次獲環境保護運動委員會邀請擔任「香港環保卓越計劃」「界別卓越獎」評審。「界別卓越獎」旨在嘉許社會各個界別中實踐全面及卓越環境管理的機構。評審團評審包括香港中文大學校長沈祖堯教授等一眾出色的學者。
「香港環保卓越計劃」由環境保護運動委員會主辦。踏入2012年,該計劃已第五年舉辦,並被社會各界公認為其中一個最具公信力的環境保護獎勵計劃。為配合香港政府方針及切合社會需要,該計劃旨在鼓勵機構實踐環境管理並提供一個讓機構度量其在環境管理工作的貢獻。「界別卓越獎」的評審準則建基於已完善建立的「環保企業模式」。該模式顯示企業的內部運作與環境的密切關係。在機構實行環保措施的過程中,其成果應從機構的環保領導、環保計劃與表現及夥伴協力合作三個範疇作出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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