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司法局及优秀青年律师代表团到访何耀棣律师事务所

2019年06月

18名优秀青年律师组成的代表团,在上海市黄浦区司法局冒拥军副局长及其他4位上海市黄浦区领导带领下,于2019年6月13日到访本所。他们由本所主管合伙人李帆律师、商务部主管黄永昌律师及其他律师接待。

期间,本所诉讼及争议解决部两位合伙人陈国刚律师及简健恒律师就香港诉讼及争议解决与仲裁等题目举行讲座。与会者对讲座给予高度评价。

本次到访获上海市律师协会于其网页报导,原文请见此链接,以下为其中有关到访本所的节录:

“下午,学员们拜访了位于香港中环康乐广场一号怡和大厦五楼的何耀棣律师事务所(Gallant)。事务所主管合伙人李帆律师,与黄永昌、陈国刚、简健恒等七名合伙人,热情接待了培训班学员。

何耀棣律师事务所是成立于1977 年,现有40余位律师,系香港最广为人知及最具规模的华人律师事务所之一。目前在广州和上海成立代表办事处。该所诉讼及争议解决部合伙人、中国委托公证人陈国刚律师介绍了香港民事诉讼法制度和诉讼程序,并就2019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这一司法协助文件,详细介绍了内地法院判决在香港执行的现状、困境以及律师办理相关业务时的注意事项。

接着,简健恒律师介绍了香港的另类解决争议的方法(ADR)。简律师比较了香港主要仲裁机构的特点、受案范围、程序差别,介绍了香港的调解制度。随后,他特别就内地仲裁裁决在香港的承认与执行,通过几个典型的案例,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给培训班学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提高内地仲裁裁决在香港得到有效执行的方法。”


上海市黄浦区司法局律师工作科陈磊科长(第一排左边数起第二位),上海市黄浦区司法局冒拥军副局长(第一排左边数起第三位),本所的主管合伙人李帆律师(第一排左边数起第四位),本所的商务部主管黄永昌律师(第一排左边数起第五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施海燕副主任(第一排左边数起第六位)


本所的诉讼及争议解决部合伙人兼中国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陈国刚律师


本所的诉讼及争议解决部合伙人简健恒律师